我司最近操作了大量關于上海舊設備進口報關的業(yè)務,因此整理了一些相關內容,以便一些首次操作的客戶能夠有大致的了解。
一、舊設備進口報關需要的備案書是什么?
《備案書》是指中國允許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合同簽署之前,向國家質檢總局(AQSIQ)或者進口舊機電產品的收貨人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CIQ)申請登記備案,經上述政府部門審核符合要求后出具的文件,全稱為《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備案書》。該文件中記載了有關進口貨物的相關內容以及所指定的裝運前檢驗機構。此《備案書》是裝運前檢驗的重要依據(jù)。
二、“舊機電設備進口裝運前檢查”主要有哪些內容?
依據(jù)《備案書》核查一致性。即核查實際準備輸出貨物的數(shù)量、型號、原產國、制造日期、制造商等項目是否與《備案書》所列一致。如果機械設備上沒有銘板標牌,請申請人現(xiàn)場代表事先準備好設備臺帳等文字資料,以便檢驗員進行書面確認。同時還要核查是否夾帶中國不予備案的產品,如壓力容器等。
“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項目檢查”。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安全缺陷;安全防護裝置的有效性、可靠性;安全警示標示的完整性、有效性;是否存在電器安全隱患(防觸電標示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措施有效性、可靠性,電器元件是否老化等);設備衛(wèi)生狀況(有無附著土壤、油污等);環(huán)保是否符合要求(噪音是否超標、是否存有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放射性是否超標等)。
三、舊機電設備進口裝運前預檢驗應由哪一方申請?
申請人可以是備案申請人或者備案申請人委托的收貨人、發(fā)貨人、承運人等。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提出申請的公司是初次申請的話,需要提交該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在日本稱作登記薄謄本)的復印件。
四、舊機電設備進口裝運前檢驗員是從中國來的嗎?
在《備案書》上將檢驗機構指定為我司的,由我司直接派遣檢驗員。我司的檢驗員主要配置在日本各地。另外,在韓國、臺灣等國家及地區(qū)也配置常駐檢驗員。如貴公司能夠提前7個工作日申請,我們就能夠按客戶所希望的日期,會優(yōu)先安排離檢驗現(xiàn)場最近的檢驗員進行檢驗。對于專業(yè)性較強且比較復雜的裝運前檢驗,也有可能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各直屬檢驗檢疫局直接派遣檢驗員,或者在該局派遣的專家的指導下,由CCIC 公司的檢驗員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