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歐盟REACH認證內容
1. REACH認證注冊-Registration
要求生產商和進口商對其生產或進口的化學品進行檢測, 并向一“中央機構”(如擴大的歐洲化學品管理局 )提供有關信息。應在注冊文件中表明他們正在安全地經營著其化學物質。
注冊對象主要為:
①所有年產量在 10t 以上的物質;
②現(xiàn)有物質(即《歐洲現(xiàn)有化學物質目錄》中列出的所有物質);
③在歐洲生產或者進口到歐洲的物質。
提供的信息包括: 每種化學品的固有特性以及危害程度; 化學物質的預期用途, 說明物質與人和環(huán)境的接觸程度, 即物質的暴露;對人體健康和環(huán)境影響的風險分析等。
2. REACH認證評估-Evaluation
注冊資料應由各成員國的主管機構審核,對于上市量在100t以上的物質, 標準評估是強制性要求,主要目的是減少動物試驗, 以達到在不增加試驗動物量的同時從試驗中獲得更多的信息。
3. REACH認證授權-Authorization
新法規(guī)要求通過授權來管理危險的化學品。它將適用于在評估過程中確定的具有極高關注度的那些物質(SVHC),即致癌物質和某些特別具有環(huán)境耐久性的物質。如根據(jù)指令67/548/EEC分類為致突發(fā)性或生殖毒性的化學品(CRMs); 持續(xù)性、生物蓄積性和劇毒的化學品(PBTs); 持續(xù)有機污染物(POPs)等物質可以取得授權;
歐委會在對物質進行社會經濟評價的基礎上,并充分考慮其替代品之后,對物質進行授權,授權的隱含意義還在于,逐漸禁止使用需要高度關注的物質。
4. REACH認證限制-Restriction
限制程序在整個REACH認證法案系統(tǒng)中, 起著總安全網絡的作用,任何物質都可以被限制, 而不考慮它們是否已經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