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安全檢測|幼兒園安全檢測報告——某幼兒園教學樓建于1982年,為四層框架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板、梁、柱承重,普通粘土磚砌墻體維護與分隔。房屋朝向坐北朝南,總建筑面積約1783m2。
該樓平面形狀為矩形,軸線總長度為48.0m,總寬度為6.7m,共4層,建筑總高度14.0m,首至四層層高均為3.5m。樓房內外墻面窗臺以下貼瓷磚,其余為混合砂漿批蕩掃白,天花板為混合砂漿批蕩掃白,室內地面鋪釉面磚,部分為水泥砂漿層面,鐵門、鋁合金窗。
為查明該教學樓抗震性能是否滿足《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中關于第一級抗震鑒定的要求,對主體結構進行安全性鑒定與抗震鑒定。
本公司辦理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鋼結構鑒定,廣告牌檢測鑒定,災害檢測鑒定,工業(yè)廠房檢測鑒定,舊樓危樓鑒定,承載力檢測鑒定,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xiàn)場檢測,見證取樣檢測,建筑工程質量技術檢測,學??拐痂b定,玻璃幕墻安全鑒定,加裝電梯鋼結構鑒定。老房安全性檢測鑒定。無損檢測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建筑結構甲級單位,公路工程乙級,公司有17名國家一級注冊工程師。本公司已發(fā)展成為擁有檢測試驗設備四百余臺,試驗范圍涉及房屋安全性檢測、建筑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檢驗試驗、建筑結構試驗、地基與樁基檢測等幾大類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的綜合性實驗,室及工程勘察與地基處理、結構加固等業(yè)務。
應委托人要求,對該教學樓房屋主體結構進行第一級抗震鑒定。第一級鑒定以宏觀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價,強調混凝土強度等級、梁、柱連接形式,承重體系的構造和箍筋構造要求等。
經現(xiàn)場調查及檢測,該房屋位于廣州市北部,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根據(jù)《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該房屋屬于乙類設防(重點設防類),應按比本地區(qū)設防烈度提高一度(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根據(jù)《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該房屋建于1982年,后續(xù)使用年限按30年考慮,即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中的a類建筑進行抗震鑒定。經現(xiàn)場調查及檢測第一級鑒定情況如下:
(1)該房屋位于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地區(qū),且建于開闊、平坦、密實、均已的中硬土上,場地對抗震有利。故場地滿足抗震要求,可不進行場地對房屋影響的抗震鑒定。
(2)檢查發(fā)現(xiàn),該房屋室內、外地臺及各柱(磚墻)腳未發(fā)現(xiàn)明顯的沉陷、錯位現(xiàn)象,上部結構、構件無不均勻沉降裂縫和明顯的傾斜現(xiàn)象。故該房屋基礎可評為無靜載缺席,房屋地基基礎滿足抗震要求,可不進行地基基礎的抗震鑒定。
(3)該房屋平面及立面比較規(guī)則,房屋為四層框架,雙向布置。除外圍框架梁外,其余框架梁與柱的中線基本重合。
(4)經檢測主體結構無明顯傾斜,個別填充墻體有水平向裂縫,填充墻無明顯開裂或與框架脫開。
(5)結構構造經與抗震鑒定標準對照,如表4所示。
綜合上述,該教學樓框架柱端未設加密箍筋,不符合抗震6度區(qū)重點設防類建筑的a類建筑抗震構造設防要求,故該房屋整體抗震性能為局部不滿足6度區(qū)重點設防類建筑a類建筑抗震鑒定要求,應進行抗震加固處理。
二、幼兒園安全檢測|幼兒園安全檢測報告——幼兒園需要進行抗震安全檢測鑒定,主要內容如下:
1 房屋抗震能力檢測是通過檢測房屋的質量現(xiàn)狀,按規(guī)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對房屋在規(guī)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的過程。
2 房屋抗震能力檢測適用于未抗震設防或設防等級低于現(xiàn)行規(guī)定的房屋,尤其是保護建筑、城市生命線工程以及改建加層房屋。
3 房屋抗震能力檢測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3.1 收集房屋的地質勘察報告、竣工圖和工程驗收文件等原始資料,必要時補充進行工程地質勘察。
3.2 全面檢查和記錄房屋基礎、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的損壞部位、范圍和程度。
3.3 調查分析房屋結構的特點、結構布置、構造等抗震措施,復核抗震承載力。
3.4 一般房屋應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95,采用相應的逐級鑒定方法,進行綜合抗震能力分析。
(1)抗震鑒定方法分為兩級。第一級鑒定以宏觀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價,第二級鑒定以抗震驗算為主,結合構造影響進行房屋抗震能力綜合評價。
(2)房屋滿足第一級抗震鑒定的各項要求時,房屋可評為滿足抗震鑒定要求,不再進行第二級鑒定;否則應由第二級抗震鑒定做出判斷。
3.5 對現(xiàn)有房屋整體抗震能力做出評定,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關技術標準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設和抗震減災對策。
3.6 對進行改建加層的房屋應按《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程》DBJ08進行抗震能力檢測。
三、幼兒園安全檢測|幼兒園安全檢測報告——關于幼兒園安全檢測機構的資質問題:
表面上看資質并不是很重要的問題,其實不然。目前房屋安全性鑒定工作,大多結論都要依賴于檢測數(shù)據(jù),若檢測的數(shù)據(jù)全面、詳細、準確,其鑒定結論也就科學、公正,鑒定報告才具有權威性。那么,什么樣的檢測數(shù)據(jù)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規(guī)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shù)據(jù)的產品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鑒定、測試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其內容應該有四點:
a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計量認證,取得檢測資質、具有CMA章的單位。
b用經計量認證的檢測儀器檢測。
c經持證上崗的技術人員檢測和試驗。
d在其出具的檢測報告上蓋有CMA章。 只有具備上述四點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的數(shù)據(jù)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主要從事建筑工程檢測、鑒定業(yè)務,公司技術力量,結構合理,管理手段,檢測儀器,擁有多位業(yè)界及一支長期從事鑒定工作的技術隊伍。 公司與國內多所科研院校、工程檢測機構建立了檢測資源共享的合作聯(lián)盟,以地實現(xiàn)科學、嚴謹、保質、服務的質量目標。本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其他組織或當事人委托,從事建筑工程檢測、鑒定業(yè)務。 公司秉承“科學嚴謹、客觀、熱情及時、服務社會”的質量方針,在商務、技術、成果的工作過程中,始終把客觀作為處理各項事務的一標準,把服務為先作為做好工作的前提條件。